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5月8日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你们为我的事忙前忙后,让我这个退伍老兵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近日,山西省汾西县检察院检察官与该县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退役军人马某的家中为其送去司法救助金和慰问品,接过司法救助金的马某动情地说。
马某是一名退役军人。几年前马某因交通肇事造成左腿骨折、四级残疾,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经多次协商,因肇事方家庭贫困,没有赔偿能力,迟迟不能给予马某经济赔偿,致其家里生活拮据。今年4月,汾西县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开展实地调查,了解马某家的生活状况,确认马某符合司法救助申请条件,决定对马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考虑到马某行动不便,该院检察官同该县人民武装部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工作人员来到马某家中为其送达司法救助金。同时,检察官了解到马某体内仍有钢板未取出,遂积极联系协调医疗部门帮助马某制定康复方案,帮马某早日恢复健康。
为实现救助效果的最大化,汾西县检察院积极与该县人民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联合救助,推动各部门在信息共享、依法履职、协调配合等方面加强合作,守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